钳屯镇:从严加强重点场所管控,织密疫情防控网
2022-02-08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你们重视疫情防控,立即整顿。”近日,钳屯镇刘庄村、池屯村2家超市在疫情防控方面落实不到位,钳屯镇执法人员对超市负责人周某、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

连日来,钳屯镇疫情防控部门联合镇执法队、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钳屯镇辖区商场超市、药店、餐饮店、冷链食品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开展针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据了解,督查组于近日的疫情防控巡查中发现,刘庄村、池屯村2家超市存在未规范履行疫情防控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相关要求,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工作预案等情况,在下达督办单后,仍未整改到位。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2家超市进行处罚。

钳屯镇疫情防控部门提醒: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广大商户必需提高思想认识,正所谓措施千万条,落实第一条。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严格按规定落实“一码一测一口罩”通行制度以及预防性消毒、公共卫生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钳屯镇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

接下来,钳屯镇将持续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管,尤其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对不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者,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处置。

连日来,钳屯镇疫情防控部门联合镇执法队、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钳屯镇辖区商场超市、药店、餐饮店、冷链食品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开展针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据了解,督查组于近日的疫情防控巡查中发现,刘庄村、池屯村2家超市存在未规范履行疫情防控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相关要求,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工作预案等情况,在下达督办单后,仍未整改到位。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2家超市进行处罚。

钳屯镇疫情防控部门提醒: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广大商户必需提高思想认识,正所谓措施千万条,落实第一条。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严格按规定落实“一码一测一口罩”通行制度以及预防性消毒、公共卫生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钳屯镇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

接下来,钳屯镇将持续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管,尤其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对不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者,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