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06-06
香河县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香创建〔2018〕3号
香创建〔2018〕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省、市创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县创城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全县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省、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为民创建为宗旨,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切实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标准转化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常态长效工作目标,凝聚合力,久久为功,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县,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任务目标
坚持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县城。确保我县2018-2020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和考核办法,推动讲话精神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二)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涵育基地、图书馆、博物馆等教育基地的积极作用,利用多种手段和不同形式引导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认真抓好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城宣传。一是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墙体、户外宣传牌、建筑围挡、灯箱、道旗等固态宣传形式进行宣传;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等车载视频播放系统和车身广告等方式进行动态宣传;利用电视台、电台、《新香河》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平台发送公益短信进行宣传。二是加强理论宣传,促进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不仅要在学习培训会、民主生活会、全体会上宣传和普及创城知识,还要加强社区居民、普通百姓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重要意义的认识,让居民由浅到深,由表及里地认识创城,形成全民参与、共建文明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主题活动宣传,升华宣传氛围。扎实开展“我们的节目”主题活动,围绕传统节日,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和创城知识。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感和认同感。继续组织开展“周末文明行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的同时,提高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与此同时,以文明创城为主题,联合团委、妇联、文联、总工会、文广新、环卫、教育等部门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各类主题活动,通过活动的举办,潜移默化的将创城理念深入人心,将创城气氛推向高潮。
(四)深化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质。一是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坚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对道德模范的宣传和学习,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推动全县人民树立文明观念、争做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二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贯彻落实《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管理,抓好党员、青年、文明单位、社区及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邻里守望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发展氛围。三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规范》和各种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规则意识。发动市民争做公共文明志愿者,引导人们养成文明、守纪、礼让、关爱的良好习惯,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档案材料整理工作的同时,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坚持立德树人,扎实开展网上祭英烈、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继续深入推进智慧城市、森林城市、洁净城市、海绵城市、人文城市建设,打造文明、法制、规范、有序的现代品质之城。做好道路硬化、街区净化、路灯亮化、园林绿化和背街小巷规范化等重点项目。做好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体育场馆等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公共设施功能完好。
(七)大力整治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重点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规违章行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组织规划、建设、房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同研究,增加公共停车区域,缓解停车难问题。联合打造一批“示范路”、“样板街”、“示范岗”,通过示范带动,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八)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卫生检验,查处假冒伪劣,确保食品安全。打击欺行霸市,维护公平交易,推进诚信经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健全市场管理机制,合理布局、划行归市,卫生保洁、管理监督落实到位,做到亮证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
(九)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建设,确保设施齐全,正常使用。努力达到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十)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拓展提升。按照农村创建相关要求,加强乡村文明示范街建设,推动村民文化中心、文化广场、道德讲堂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广泛开展乡镇村街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严格控制城区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树立文明乡风。与此同时,继续开展文明户、文明乡村、文明乡镇创建工作,营造创城浓厚氛围。
四、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指挥部及办公室配置,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加入创城工作,各单位务必无条件配合。强化创城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科级干部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创城办及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并通报反馈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目标。各成员单位要对《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层层分解、研究,务必做到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
(三)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新闻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发动面、覆盖面,保证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电台、电视台、《新香河》要开设专栏、专题,加大创建工作动态新闻和专题报道的力度,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四)加强督导考核。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成效作为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省级、市级文明单位考核当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按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内容逐项督办,对创建工作责任不到位、目标任务完不成的部门单位,坚持跟踪督导,紧盯不放。对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香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香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4、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管理负面清单
附件1
香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
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
一、组成人员
政 委:李桂强 县委书记
指 挥 长:王文强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张玉林 县委副书记
指 挥 长:王文强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张玉林 县委副书记
副 指 挥 长:韩 超 县人武部政委
田立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王宏民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郭建永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齐建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董美辰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牛 静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浩波 县人大副主任
吴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凤顺 县政府副县长
刘雪艳 县政府副县长
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李一超 县政协副主席
刘奖波 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
田立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王宏民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郭建永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齐建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董美辰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牛 静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浩波 县人大副主任
吴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凤顺 县政府副县长
刘雪艳 县政府副县长
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李一超 县政协副主席
刘奖波 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国防办、县委农工部、县直工委、新开街道办、新华街道办、淑阳镇、安平镇、钳屯镇、五百户镇、刘宋镇、安头屯镇、钱旺镇、渠口镇、蒋辛屯镇、家具城管委会、环保产业园、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区、平安街道办、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食药监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执法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技局、县环卫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文联、县法制办、县应急办、县人行。
职 责:全面指导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县级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省、市安排的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统筹解决创建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各创建工作部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各创建工作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农工部、县直工委、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环卫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房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
工作职责:1.负责指挥部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起草撰写相关工作材料,组织相关工作会议。2.负责根据全县创建工作整体安排,指导、督导各责任单位按照测评体系责任分工开展对标创建工作,汇总掌握、定期通报各项任务指标进度,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督办指挥部领导批办的事项。3.负责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工作台帐。4.负责挖掘培树宣传各类创建先进典型,加强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力度,提升我县知名度和美誉度。5.负责加强与省、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络工作,及时报送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做好迎接省级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实地点位组、档案材料组、未成年人工作组、督导组。
(二)督查考核工作部
部 长:王宏民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
工作职责: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展进行督查,适时下发整改督办卡、督查通报,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
(三)问责问效工作部
部 长:牛 静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纪委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
1.对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创建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对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政务环境和诚信建设工作部
部 长:齐建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法院、县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人行、县广播电视台、中国联通香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香河分公司、中国电信香河分公司、各行业窗口单位。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各窗口行业对标完善软硬件设施,健全完善监督、投诉、处置机制,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文明诚信服务水平。3.负责建立完善打击假冒伪劣机制,整治虚假违法广告。4.负责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整治。5.负责挖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鞭挞失信败德行为。6.负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7.负责规范政务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信息公开化建设。8.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五)环境提升工作部
部 长:刘凤顺 县政府副县长
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园林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环卫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规划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加强县城绿化管理,提升县城绿化水平,确保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测评标准。3.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4.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分别达到测评标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5.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7.制定和实施“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整体规划。8.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六)市民素质提升工作部
部 长: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综合执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科技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中国联通香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香河分公司、中国电信香河分公司、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开发区。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等。3.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勤劳节俭之风、“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4.负责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5.负责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负责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提升市民旅游文明素质。7.负责广泛刊播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的公益广告。8.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七)城乡联创工作部
部 长:张玉林 县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计局、县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各镇、街道、园区。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城乡结合部及公路沿线对标创建,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3.负责深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4.加强民风建设,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支持农村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乡)创建等活动。5.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八)窗口创建工作部
部 长: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法院、县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邮政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邮政公司、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公司、各银行网点、各行业窗口单位
工作任务: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各机关部门、窗口行业、基层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对标优化和完善各窗口单位的软硬件建设。3.负责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提高窗口文明形象和服务质量。4.负责完善窗口单位投诉处理机制,做到投诉有途径、内容有记录、问题有反馈。5.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九)市场整治工作部
部 长:郭建永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县长
刘凤顺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计委、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环卫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司法局、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组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广泛刊登“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以及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3.负责教育引导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4.负责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督导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建立无障碍设施并确保管理使用良好。5.负责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督促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6.负责加强治理、取缔无证照市场,治理市场外溢、侵街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违规行为,加强社区市场经营秩序治理、环卫保洁等工作。7.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市容管理工作部
部 长: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环卫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规划局、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食药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房管局、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门前三包”责任制,治理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并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实现全天候卫生清洁。3.负责规范城区沿街牌匾、铭牌,对公共场所广告进行规范治理,确保各类公益广告数量、形式达标。对沿街私搭乱建、“小广告”和乱贴乱画问题进行集中治理。4.负责全面完善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市政公共设施,落实主次干道、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5.负责加强文明引导,杜绝公共场所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6.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一)社区治理提升工作部
部 长:田立军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牵头单位:新开街道办、新华街道办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改善提高社区生活环境,实现社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良好,无脏乱差现象。倡导“垃圾减量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3.负责提高社区硬件设施。做到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新建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良好。4.负责加强社区公共安全保障,社区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5.负责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展示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6.负责加强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设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7.负责丰富社区文体活动,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站和晨晚练体育活动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文体活动。8.负责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科教文卫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9.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部
部 长:吴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对标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组织落实“文明交通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大街、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公共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加大行人交通路口闯红灯、机动车违章行驶、车辆乱停乱放、车窗抛物、“三轮车”非法营运、等交通乱象治理力度,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3.完善城区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信号灯、停车泊位、指示牌、交通标线等设施的管理和更新。4.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加强重点部位,尤其是主要交通路口交通秩序的引导和管理,保证行人、车辆出行安全,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6.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三)未成年人工作部
部 长:郭建永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县级市)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组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和“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深化心理健康维护工作,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3.负责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开展整治网吧,净化网络环境和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4.负责组织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等文化场馆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接纳未成年参观学习。5.负责推进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发挥好教育引导作用。6.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职 责:全面指导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县级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省、市安排的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统筹解决创建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各创建工作部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各创建工作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农工部、县直工委、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环卫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房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
工作职责:1.负责指挥部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起草撰写相关工作材料,组织相关工作会议。2.负责根据全县创建工作整体安排,指导、督导各责任单位按照测评体系责任分工开展对标创建工作,汇总掌握、定期通报各项任务指标进度,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督办指挥部领导批办的事项。3.负责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工作台帐。4.负责挖掘培树宣传各类创建先进典型,加强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力度,提升我县知名度和美誉度。5.负责加强与省、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络工作,及时报送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做好迎接省级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实地点位组、档案材料组、未成年人工作组、督导组。
(二)督查考核工作部
部 长:王宏民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
工作职责: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展进行督查,适时下发整改督办卡、督查通报,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
(三)问责问效工作部
部 长:牛 静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纪委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
1.对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创建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对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政务环境和诚信建设工作部
部 长:齐建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法院、县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人行、县广播电视台、中国联通香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香河分公司、中国电信香河分公司、各行业窗口单位。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各窗口行业对标完善软硬件设施,健全完善监督、投诉、处置机制,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文明诚信服务水平。3.负责建立完善打击假冒伪劣机制,整治虚假违法广告。4.负责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整治。5.负责挖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鞭挞失信败德行为。6.负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7.负责规范政务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信息公开化建设。8.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五)环境提升工作部
部 长:刘凤顺 县政府副县长
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园林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环卫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规划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加强县城绿化管理,提升县城绿化水平,确保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测评标准。3.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4.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分别达到测评标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5.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7.制定和实施“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整体规划。8.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六)市民素质提升工作部
部 长: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综合执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科技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中国联通香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香河分公司、中国电信香河分公司、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开发区。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等。3.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勤劳节俭之风、“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4.负责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5.负责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负责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提升市民旅游文明素质。7.负责广泛刊播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的公益广告。8.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七)城乡联创工作部
部 长:张玉林 县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计局、县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各镇、街道、园区。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城乡结合部及公路沿线对标创建,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3.负责深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4.加强民风建设,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支持农村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乡)创建等活动。5.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八)窗口创建工作部
部 长: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法院、县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邮政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邮政公司、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公司、各银行网点、各行业窗口单位
工作任务: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各机关部门、窗口行业、基层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对标优化和完善各窗口单位的软硬件建设。3.负责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提高窗口文明形象和服务质量。4.负责完善窗口单位投诉处理机制,做到投诉有途径、内容有记录、问题有反馈。5.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九)市场整治工作部
部 长:郭建永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县长
刘凤顺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计委、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环卫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司法局、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组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广泛刊登“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以及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3.负责教育引导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4.负责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督导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建立无障碍设施并确保管理使用良好。5.负责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督促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6.负责加强治理、取缔无证照市场,治理市场外溢、侵街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违规行为,加强社区市场经营秩序治理、环卫保洁等工作。7.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市容管理工作部
部 长:闫明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环卫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规划局、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食药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房管局、新华街道办、新开街道办、淑阳镇。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门前三包”责任制,治理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并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实现全天候卫生清洁。3.负责规范城区沿街牌匾、铭牌,对公共场所广告进行规范治理,确保各类公益广告数量、形式达标。对沿街私搭乱建、“小广告”和乱贴乱画问题进行集中治理。4.负责全面完善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市政公共设施,落实主次干道、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5.负责加强文明引导,杜绝公共场所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6.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一)社区治理提升工作部
部 长:田立军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焦国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牵头单位:新开街道办、新华街道办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改善提高社区生活环境,实现社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良好,无脏乱差现象。倡导“垃圾减量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3.负责提高社区硬件设施。做到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新建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良好。4.负责加强社区公共安全保障,社区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5.负责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展示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6.负责加强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设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7.负责丰富社区文体活动,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站和晨晚练体育活动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文体活动。8.负责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科教文卫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9.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部
部 长:吴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对标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组织落实“文明交通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大街、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公共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加大行人交通路口闯红灯、机动车违章行驶、车辆乱停乱放、车窗抛物、“三轮车”非法营运、等交通乱象治理力度,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3.完善城区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信号灯、停车泊位、指示牌、交通标线等设施的管理和更新。4.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加强重点部位,尤其是主要交通路口交通秩序的引导和管理,保证行人、车辆出行安全,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6.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十三)未成年人工作部
部 长:郭建永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1.负责对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县级市)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组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和“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深化心理健康维护工作,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3.负责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开展整治网吧,净化网络环境和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4.负责组织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等文化场馆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接纳未成年参观学习。5.负责推进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发挥好教育引导作用。6.负责做好县创城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附件2
香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
实地考察部分
一、实地考察依据《统计法》规范操作,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二、实地考察主要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三、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只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将客观记录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四、测评软件系统对考察记录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实地考察成绩。
问卷调查部分
问卷调查方式分为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两种。
一、入户调查。测评组依据社区的居民住户分布图,按照随机等距原则抽选调查户,测评人员出示测评证件,调查户同意后,现场填写意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干扰调查户。
二、随机街访。测评人员按照随机偶遇原则选取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现场独立填答问卷。
附件3
香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注:数据取自测评上一年度,对象为县(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县级市)测评实地考察内容
1.实地考察依据《统计法》规范操作,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2.实地考察以明察、暗访两种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3.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客观记录并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香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
指标 名称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Ⅱ-1 学习宣 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 系列重 要讲话 精神和 治国理 政新理 念新思 想新战 略 |
Ⅲ-1 干部群众全面 深入学习 |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 想新战略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 划及实施方案; |
①提供县委办公室印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县委办公室 宣传部 |
康国民 王立生 |
||
2)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习 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
①说明县直工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理论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群众全面学习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 年版)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县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情况(说明报告)。 |
县委办公室 县直工委 组织部 宣传部 党校 |
康国民 孙玉茹 周向伟 王立生 杨福林 |
||||
Ⅲ-2 健全完善学习 制度 |
1)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 抓学习,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
①提供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的情况(统计表格); ②提供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的规范文件; ③提供关于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的规范文件。 |
县委办公室 宣传部 县直有关部门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组织部 |
康国民 王立生 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 凌少金 韩景丰 王强 周向伟 |
|||
2)党校把学习讲话精神纳入培训教学。 | 提供县委党校的课程安排(说明报告)。 | 党校 | 杨福林 | ||||
Ⅱ-2 学习宣 传贯彻 “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 调、绿 色、开 放、共 享”新发展理念 |
Ⅲ-3 加强宣传阐释 |
深入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内在联系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 |
①提供反映县委宣传部开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宣传教育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新闻媒体宣传阐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提供反映县委宣传部开展新发展理念宣传教育的规范文件; ④说明本县新闻媒体宣传新发展理念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县委办公室 宣传部 电视台 |
康国民 王立生 史长承 |
||
Ⅲ-4 开展形势政策 教育 |
2)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 提供县属新闻媒体做好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
宣传部 电视台 |
王立生 史长承 |
|||
Ⅱ-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
Ⅲ-5 学习教育 和主题实践系 统化长期化 |
1)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
①提供反映县有关部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县委办公室 宣传部 组织部 县直工委 县直有关部门 |
康国民 王立生 周向伟 孙玉茹 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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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
①提供县属新闻媒体开展成就宣传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说明县有关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清明、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运用网上访谈、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方式,组织开展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电视台 宣传部 县直工委 县直有关部门 |
史长承 王立生 孙玉茹 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 |
||||
Ⅱ-4 组织实 施 |
Ⅲ-6 制定实施方案 |
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
①提供县委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文件)。 |
县委办公室 宣传部 文明办 |
康国民 王立生 张建军 |
||
Ⅲ-7 建立健全机制 |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 |
①提供反映本县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反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成效纳入本县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规范文件; ③说明定期开展督查的情况(说明报告)。 |
县委办公室 宣传部 组织部 政府办公室 |
康国民 王立生 周向伟 刘奖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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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教育 实践 |
Ⅲ-8 深化推广普及 |
1)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 个主题词; |
①分别统计县属党报和电台、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宣传阐释核心价值观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说明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不少于 2 种)拓展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平台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电视台 宣传部 |
史长承 王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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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9 融入日常生活 |
1)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 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
①说明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和少年宫等基层文化设施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说明把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建设之中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说明运用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宣传部 文广新局 国防办 文明办 科技局 团县委 教育局 |
王立生 李朝民 罗文龙 张建军 姚立民 马路 姜建明 |
|||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 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①说明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说明本县印制和发放市民文明手册行为教育引导,加强公共文明建设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宣传部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教育局 |
王立生 凌少金 韩景丰 王强 姜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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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教育 实践 |
Ⅲ-10 发挥榜样作用 | 1)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河北好人”活动; |
①说明本县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河北好人”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河北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宣传部 文明办 |
王立生 张建军 |
||
2)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 |
①说明本县广泛发现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推动形成群星灿烂和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说明本县开展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凡人善举的学习宣传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宣传部 文明办 |
王立生 张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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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6 文化培 育 |
Ⅲ-11 培育良好家风 家教 |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全面论述、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河北省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部署深化家庭文明建设; | 提供县文明办、妇联等有关部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全面论述、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河北省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部署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规范文件; |
宣传部 文明办 妇联 |
王立生 张建军 刘秀萍 |
||
2)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 |
①提供县文明办、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宣传部 文明办 妇联 |
王立生 张建军 刘秀萍 |
||||
3)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开展持续新闻宣传。 |
①提供县文明办、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提供县属党报、电视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情况(实景图片)。 |
宣传部 文明办 妇联 县纪委 电视台 |
王立生 张建军 刘秀萍 张福东 史长承 |
||||
Ⅲ-12 培育勤劳节俭 之风 |
1)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 | 说明本县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批评反面典型的情况(说明报告)。 |
宣传部 电视台 |
王立生 史长承 |
|||
Ⅲ-13 弘扬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 |
1)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
①提供县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年度安排(规范文件); ②说明至少 3 个传统节日期间全县开展主题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提供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节期间县属党报、电视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的情况(实景图片)。 |
文明办 团县委 组织部 妇联 教育局 民政局 宣传部 电视台 |
张建军 马路 周向伟 刘秀萍 姜建明 蔡学平 王立生 史长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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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 |
Ⅲ-14 选树道德模范 |
1)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发动群众选树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 |
①提供县文明办制定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广泛发动群众推荐道德模范的情况(说明报告); ③提供本县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名单和人数(说明报告);④提供本县入选省级、市级道德模范的人数和名单(说明报告)。 |
文明办 | 张建军 | ||
2)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加强对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管理。 |
①提供反映县文明办建立健全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制度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帮扶道德模范的人数、资金及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③列举县文明委贯彻中央文明委《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文明办 | 张建军 | ||||
Ⅲ-15 开展学习宣传 活动 |
2)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巡讲、“故事会”巡演以及道德模范“传帮带”等学习宣传活动。 | 通过“道德模范在身边网上大看台”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实景图片)。 | 文明办 | 张建军 | |||
Ⅱ-8 志愿服 务制度 化 |
Ⅲ-16 制度化建设 |
1)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中央八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中央七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 |
①提供县文明委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 ②提供县委宣传部或文明办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规范文件,说明本县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情况(说明报告)。 |
文明办 宣传部 |
张建军 王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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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0%,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 个小时; |
①提供县属党报、电台、电视台对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②统计建成区登记在册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人口总数的比例≥13%(统计表格); ③说明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的情况(说明报告)。 |
文明办 电视台 团县委 妇联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张建军 史长承 马路 刘秀萍 凌少金 韩景丰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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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8 志愿服务制度化 |
Ⅲ-17 志愿服务活动 |
1)落实中央文明办《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 | 提供县文明办下发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的规范文件。 | 文明办 | 张建军 | ||
2)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
①提供县有关部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分别统计活动情况(统计表格); ②说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③说明本县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④分别说明本县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⑤从建成区抽选若干社区,提供文化、医疗卫生、法律、环保、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⑥提供本县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规范文件,说明本县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文明办 妇联 残联 工会 民政局 组织部 教育局 交通局 旅游局 公安局 文广新局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张建军 刘秀萍 孔立民 阮艳霞 蔡学平 周向伟 姜建明 白颖浩 何永齐 王建华 李朝民 凌少金 韩景丰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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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 文明 旅游 |
Ⅲ-19 强化教育引导 和监理 |
1)新闻媒体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宣传引导常态化; | 说明法定节假日期间县属媒体新闻报道情况(实景图片)。 |
旅游局 宣传部 电视台 |
何永齐 王立生 史长承 |
||
Ⅱ-10 “讲文 明树新 风”公益广告 |
Ⅲ-20 公益广告宣传形成制度 |
1)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①提供反映本县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具体举措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反映本县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工商、新闻出版广电、 住建、交通运输、工信、网信等部门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的规范文件。 |
工商局 文明办 |
李月 张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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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台公益广告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 |
①提供反映本县鼓励、支持公益广告活动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的情况(说明报告)。 |
工商局 国税局 地税局 财政局 工信局 |
李月 赵连波 李和海 刘宇 石宝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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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计发布公益广告刊播指数,建立公益广告排名通报机制。 |
①提供反映本县统计发布公益广告指数、建立公益广告排名通报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本县统计发布公益广告指数、建立公益广告排名通报机制有关情况(说明报告)。 |
宣传部 |
王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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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
3)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 |
①提供县属党报刊登公益广告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注: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3 个整版。 ②提供县属电台播出公益广告的情况(统计表格)。 注: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月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 180 条(次),在 6:00 至 8:00 之间、11:00 至 13:00 之间,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 60 条(次)。 ③提供县属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的情况(统计表格,实景图片)。 注: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月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 300 条(次),在 19:00 至 21:00 之间,播出数量不少于 120 条(次)。 ④提供政府网站的网址(实景图片)。 注: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
宣传部 电视台 政府办公室 |
王立生 史长承 刘奖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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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 |
①提供主次干道、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 ②提供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 ③提供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 注:①在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②公益广告可以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也可以是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体现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 |
住建局 交通局 商务局 食药监局 园林局 工商局 执法局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高立军 白颖浩 佟明顺 张涛 周国良 李月 陈宝东 韩景丰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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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2 网上精 神文明 建设 |
Ⅲ-23 网络文明传播 |
2)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网络评论的业务培训。 | ②说明本县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网络评论的业务培训的情况(说明报告)。 | 宣传部 | 王立生 | ||
Ⅱ-13 党风廉 政建设 |
Ⅲ-26 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要求 |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
①提供县委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反映本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反腐败教育工作制度的规范文件; ③说明本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说明报告)。 |
组织部 县委办公室 县纪委 |
周向伟 康国民 张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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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4 政务行 为规范 |
Ⅲ-27 依法 行政 |
2)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 |
①列举政府部门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②说明本县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说明报告)。 |
政府办公室 县法制办 编办 |
刘奖波 朱红京 石克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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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4 政务行 为规范 |
Ⅲ-28 政务 公开 |
1)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 |
①说明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政府部门推进责任清单工作的进展情况(说明报告)。 |
政府办公室 | 刘奖波 | ||
2)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 列举政府部门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政府办公室 | 刘奖波 | ||||
Ⅱ-16 公民权 益维护 |
Ⅲ-30 维护公民合法 权益 |
2)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
①说明县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部门、协调程序,提供维权举报电话(说明报告); ②提供反映本县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范文件,列举主要措施(说明报告)。 |
人社局 | 孙宏伟 | ||
3)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
①提供反映县有关部门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③列举本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说明报告)。 |
工商局 | 李月 | ||||
Ⅱ-17 基层民 主政治 |
Ⅲ-32 基层党群组织 建设 |
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 列举本县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组织部 | 周向伟 | ||
Ⅲ-33 社区民主建设 与管理 |
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
①列举本县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②从建成区选取若干社区,提供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情况(说明报告)。 |
组织部 | 周向伟 | |||
Ⅱ-18 推进诚 信建设 制度化 |
Ⅲ-34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 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
①提供县政府贯彻《纲要》的规范文件; ②说明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住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 ③提供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网络平台网址,说明网络平台的信用信息记录更新情况(说明报告)。 |
政府办公室 国税局 地税局 安监局 质监局 食药监局 住建局 环保局 交通局 |
刘奖波 赵连波 李和海 成英杰 王瑛 张涛 高立军 刘全顺 白颖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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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 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
提供反映县政府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年度工作安排的规范文件。 | 政府办公室 | 刘奖波 | ||||
Ⅱ-18 推进诚 信建设 制度化 |
Ⅲ-36 诚信教育实践 |
2)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街区”“文明市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
①提供本县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窗口行业、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②提供本县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工信局 商务局 政务大厅 国税局 地税局 工商局 食药监局 |
石宝智 佟明顺 王艳文 赵连波 李和海 李月 张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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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9 市场监 管 |
Ⅲ-37 依法查处违法 经营行为 |
1)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
①列举打击假冒伪劣的县级主管部门(说明报告); ②简述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说明报告)。 |
工商局 质监局 食药监局 |
李月 王瑛 张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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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 提供本县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
工商局 质监局 |
李月 王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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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4 现代公 共文化 服务体 系建设 |
Ⅲ-44 公共文化服务 均等化标准化 |
2)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
①提供反映本县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的规范文件; ②列举本县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
规划局 文广新局 |
李爱兵 李朝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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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6 基层文化设施 |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 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5 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 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
①说明本县文体广场建设的总体情况(说明报告); ②统计本县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的数量(统计表格); ③统计本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统计表格)。 |
文广新局 | 李朝民 | |||
Ⅲ-47 文化服务供给 |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 博物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
提供反映本县完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的规范文件。 | 文广新局 | 李朝民 | |||
3)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 提供本县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 文广新局 | 李朝民 | ||||
5)地方戏曲院团进校园活动; | 提供本县开展活动的情况(情况说明、实景图片) |
文广新局 教育局 |
李朝民 姜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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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 提供本县开展工作的情况(情况说明、实景图片) |
公安局 宣传部 文广新局 |
王建华 王立生 李朝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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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5 市民文 明素质 |
Ⅲ-49 文明行为 |
1)组织推进文明社会风尚行动,发放市民文明手册或宣传资料普及文明礼仪等知识,制作文明礼仪方面的电视片、动画片、微电影、公益广告等,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 | 提供本县开展行动的规范性文件、说明报告。 |
宣传部 文明办 电视台 |
王立生 张建军 史长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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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9 文明交通 |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 说明本县实施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说明报告)。 | 公安局 | 王建华 | |||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公安局 | 王建华 | ||||
Ⅲ-51 公益活动 |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
①说明本县开展公益活动(至少 4 种)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公益活动(至少 3 种)的简要情况(说明报告); ③统计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或千人口献血人次(统计表格)。 注:临床用血 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每献血 200 毫升折算为 1人次。 |
文明办 妇联 团县委 政府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 卫计局 教育局 总工会 |
张建军 刘秀萍 马路 刘奖波 康国民 王立强 姜建明 阮艳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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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 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网络公益活动。 |
列举各单位在单位网站、微信、微博上所开展的特色网络公益活动项目(说明报告)。 |
民政局 残联 教育局 卫计局 文广新局 环保局 园林局 团县委 妇联 |
蔡学平 孔立民 姜建明 王立强 李朝民 刘全顺 周国良 马路 刘秀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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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6 经济 发展 |
Ⅲ-54 单位GDP能耗 |
低于本省年度控制目标 | 等于本省年度控制目标 | 高于本省年度控制目标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统计局 发改局 |
康会伟 冯国祥 |
Ⅲ-55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或 增速 |
高于本省(区)同 类城市平均水平 |
等于本省(区)同 类城市平均水平 |
低于本省(区)同 类城市平均水平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统计局 发改局 |
康会伟 冯国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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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7 公共服 务 |
Ⅲ-57 街道设施 |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 说明本县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 住建局 | 高立军 | ||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 100%,亮灯率 95%,排水设施 完善; |
①提供本县相关部门编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规范文件); ②分别说明本县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以及老城区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情况(说明报告); ③说明本市大幅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
住建局 | 高立军 | ||||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 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①说明本县优化街区路网结构的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②分别统计近两年的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统计表格); ③分别统计近两年的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度(统计表格)。 |
规划局 住建局 |
李爱兵 高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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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7 公共 服务 |
Ⅲ-58 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 >20% | >15% | ≤15% |
①说明本县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②统计近两年的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统计表格)。 |
交通局 | 白颖浩 |
Ⅲ-60 社区生活环境 |
5)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
①说明本县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的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②分别统计近两年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统计表格)。 |
民政局 房管局 |
蔡学平 马宝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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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8 医疗与 公共卫 生 |
Ⅲ-61 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 |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 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 人。 |
①统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比率(统计表格); ②统计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统计表格); ③说明本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人社局 卫计局 |
孙宏伟 王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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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9 社会 保障 |
Ⅲ-62 社会保险参保 计划完成率 |
100% | >90% | ≤90%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人社局 | 孙宏伟 |
Ⅲ-63 城镇登记失业 率 |
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 等于年度控制目标 | 高于年度控制目标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人社局 | 孙宏伟 | |
Ⅱ-30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
Ⅲ-64 公共安全保障 |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①列举县有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 公安局 | 王建华 | ||
Ⅲ-65 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 |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
①列举县有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②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食药监局 | 张涛 | |||
Ⅲ-66 饮用水安全 |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县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卫计局 住建局 |
王立强 高立军 |
|||
Ⅱ-30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 Ⅲ-67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
①提供反映本县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县开展减灾、防灾宣传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应急办 | 李辉 | ||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 提供县有关部门的规范文件。 | 应急办 | 李辉 | ||||
Ⅲ-68 安全 生产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安监局 | 成英杰 | |||
Ⅱ-31 社会 治安 |
Ⅲ-69 治安 管理 |
4)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公安局 | 王建华 | ||
Ⅱ-32 城市 绿化 |
Ⅲ-70 建成区绿地率* |
>31% | >28% | ≤28%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注:*为调节指标。调节指标的上行为东部、中部、东北部的城市的标准,下行为西部城市的标准。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东北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 |
园林局 | 周国良 |
>21% | >18% | ≤18% | |||||
Ⅲ-71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8(平方米) | >6(平方米) | ≤6(平方米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园林局 | 周国良 | |
Ⅱ-33 环境管 理与环 境质量 |
Ⅲ-72 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
>95% | >90% | ≤90%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环卫局 | 肖鹏 |
Ⅲ-73 消除黑臭水体 |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水务局 | 李德军 | |||
Ⅲ-74 城市空气质量 |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0%,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
完成省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达标等级)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环保局 | 刘全顺 | |
Ⅲ-75 城市水环境质 量 |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Ⅲ 类;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水务局 | 李德军 | |||
2)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 70%;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
3)城市市辖区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 Ⅴ类水体。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
Ⅱ-33 环境管 理与环 境质量 |
Ⅲ-76 环境 管理 |
1)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环保局 | 刘全顺 | ||
2)无因本县县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
Ⅲ-77 公众 参与 |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
①提供本县部署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的年度安排(规范文件); ②说明县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环保局 | 刘全顺 | |||
Ⅱ-34 土地资源管理 |
Ⅲ-78 耕地、林 地保护 |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国土局 | 张锦山 | ||
2)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 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规范文件)。 | 国土局 | 张锦山 | ||||
Ⅱ-35 组织领 导体制 |
Ⅲ-79 党委政府重视 |
1)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提供县委、县政府的规范文件。 |
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
康国民 刘奖波 |
||
2)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
①提供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提供反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说明(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
康国民 刘奖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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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80 文明委组织协 调 |
1)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 施,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 |
提供反映县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健全工作制度的规范文件。 | 文明办 | 张建军 | |||
2)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
①说明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的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的情况(说明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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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6 群众广 泛参与 |
Ⅲ-81 宣传 动员 |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提供县属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经常化宣传精神文明创建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电视台 文明办 |
史长承 张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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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7 文明单位创建 | Ⅲ-85 扩大创建覆盖面 | 1)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
①提供县文明委部署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规范文件); ②提供本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管理办法(规范文件); ③说明基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④说明本县将文明单位创建延伸到“两新”组织的举措和成效(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文明办 县直有关部门 |
张建军 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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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8 以城带 乡、城乡共建 |
Ⅲ-86 帮扶 共建 |
2)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化,组织城市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 | 提供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三下乡”活动、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子的情况(统计表格)。 |
卫计局 科技局 科协 宣传部 文广新局 |
王立强 姚立民 陈建功 王立生 李朝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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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87 环境 整治 |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 |
①分别说明本县支援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的具体措施和投入资金情况(说明报告); ②说明本县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情况总结(说明报告); ③统计农村垃圾处理率(统计表格)。 注:农村垃圾处理率>90%。 |
农工部 交通局 水务局 住建局 卫计局 环卫局 |
杨金宝 白颖浩 李德军 高立军 王立强 肖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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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 列举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
农工部 农业局 |
杨金宝 赵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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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88 民风 建设 |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针对农村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陋习,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 |
①提供反映村街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的实景图片; ②说明本县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重点说明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作用的情况(规范文件、说明报告); ③提供本县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的情况(说明报告)。 |
文明办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张建军 凌少金 韩景丰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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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农村地区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文明集市创建。 | 提供本县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创建的工作总结(说明报告)。 |
文明办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张建军 凌少金 韩景丰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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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0 完善保 障机制 |
Ⅲ-90 投入 保障 |
1)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 说明县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的情况(说明报告)。 | 财政局 | 刘宇 | ||
2)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
①提供县委、县政府在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取得的进展成效(说明报告); ②说明县基层创建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说明报告)。 |
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宣传部 |
康国民 刘奖波 王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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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称号 |
获得国家、有关 部委的荣誉称 号 |
每获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得 1 分,6 项以上(包括 6 项)得 6 分。 |
①提供所获荣誉称号的完整名称、颁发时间与颁发机构,并统计所获荣誉称号次数(统计表格); ②提供所获荣誉称号的牌匾或证书的照片(实景图片)。 |
实地考察部分
一、实地考察依据《统计法》规范操作,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二、实地考察主要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三、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只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将客观记录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四、测评软件系统对考察记录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实地考察成绩。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 责任单位 |
Ⅱ-5 教育实践 |
Ⅲ-9 融入日常 生活 |
1)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 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教育局 |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城市社区: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
住建局 园林局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
中小学校: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
教育局 | |||
窗口单位: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
各有关单位 | |||
Ⅱ-6 文化培育 |
Ⅲ-12 培育勤劳 节俭之风 |
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 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
食药监局 教育局 |
Ⅱ-7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 |
Ⅲ-15 开展学习 宣传活动 |
2)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巡讲、“故事会”巡演以及道德模范“传帮带”等学习宣传活动。 | 城市规划馆或文化馆或博物馆或纪念馆或少年宫(从本县“道德模范在身边网上大看台”的报送点位中选取 1 个):设有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
规划局 文广新局 教育局 |
Ⅱ-9 文明旅游 |
Ⅲ-19 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
2)车站、旅游集散中心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 车站、旅游集散中心: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 |
旅游局 |
出入境办证大厅、旅行社: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 |
公安局 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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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内的景点、景区: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 旅游局 | |||
Ⅱ-10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 广告 |
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
1)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 2)自行制作刊播高质量、有新意的公益广告作品; 4)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 |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便民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①在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②在公共场所刊播的公益广告可以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也可以是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体现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 |
住建局 交通局 商务局 园林局 政务大厅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在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 交通局 | |||
建筑工地围挡: 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 30%。 |
住建局 | |||
Ⅱ-16 公民权益 维护 |
Ⅲ-30 维护公民 合法权益 |
2)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 人社局 |
3)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 工商局 | ||
Ⅱ-18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
Ⅲ-34 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 |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2)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
便民服务中心: ①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
便民服务中心 |
Ⅱ-20 文明诚信、服务 |
Ⅲ-38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 |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3)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
便民服务中心: ①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③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
便民服务中心 |
医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银行网点、宾馆、(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出租车: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卫计局 商务局 工商局 住建局 执法局 交通局 各银行网点 各邮政营业厅 各移动营业厅 各电信营业厅 各联通营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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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4 现代公共 文化服务 体系建设 |
Ⅲ-46 基层文化 设施 |
1)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
街道、社区: ①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③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向居民开放的情况。 |
淑阳镇 新华街道办 新开街道办 |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5 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 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状况良好; |
文体广场: ①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场所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淑阳镇 新华街道办 新开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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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 ①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②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淑阳镇 新华街道办 新开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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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7 文化服务 供给 |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
城市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科技馆: ①免费开放; 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③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
文广新局 | |
Ⅱ-25 市民文明 素质 |
Ⅲ-48 文明行为 |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公共广场、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②无随地吐痰现象; ③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④无争吵谩骂现象; ⑤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环卫局 交通局 执法局 |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医院、长途汽车站: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政务大厅 商务局 卫计局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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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车站等场所文明有序。 |
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②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 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④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文广新局 | ||
Ⅱ-25 市民文明 素质 |
Ⅲ-49 文明交通 |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
公安局 |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让行; ③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
公安局 | |||
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
交通局 | |||
Ⅲ-50 友善礼让 |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交通局 | |
Ⅱ-27 公共服务 |
Ⅲ-56 无障碍设施 |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②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 |
交通局 |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新建社区、医院、室外公共厕所: ①设有无障碍设施;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环卫局 | |||
Ⅱ-27 公共服务 |
Ⅲ-57 街道设施 |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 100%,亮灯率 99%;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 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②主干道装灯率 100%,亮灯率≥99%; ③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④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交通局 电力局 |
建成区背街小巷: 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 ②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③装灯率 100%,亮灯率≥95%。 |
交通局 电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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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7 公共服务 |
Ⅲ-59 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面貌 |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力。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站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 ③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④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环卫局 交通局 执法局 工商局 卫计局 |
Ⅲ-60 社区生活 环境 |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
城市社区: ①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②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④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⑤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
环卫局 房管局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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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0 公共安全 体系建设 |
Ⅲ-64 公共安全 保障 |
2)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
政务大厅、城市社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中小学校: ①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 ②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
住建局 公安局 |
Ⅲ-65 食品药品 安全监管 |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
超市、集贸市场: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
食药监局 | |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
拨打问题药品举报电话: 查验电话接通及服务情况。 |
食药监局 | ||
Ⅲ-67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
城市二类及二类以上避难场所: ①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 ②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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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3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
Ⅲ-73 消除黑臭 水体 |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
建成区: 没有黑臭水体。 |
水务局 |
Ⅲ-77 公众参与 |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 |
环卫局 | |
饭店: 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
执法局 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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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6 群众广泛 参与 |
Ⅲ-81 宣传动员 |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城市社区、公共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宣传部 |
Ⅱ-38 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
Ⅲ-87 环境整治 |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 |
城区所属乡镇: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 ③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④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乡风。 |
淑阳镇 |
Ⅲ-88 民风建设 |
2)支持农村地区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文明集市创建。 |
问卷调查部分
问卷调查方式分为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两种。
一、入户调查。测评组依据社区的居民住户分布图,按照随机等距原则抽选调查户,测评人员出示测评证件,调查户同意后,现场填写意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干扰调查户。
二、随机街访。测评人员按照随机偶遇原则选取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现场独立填答问卷。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问卷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
Ⅱ-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
Ⅲ-5 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
对本县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价。 | 宣传部 | |||||
Ⅱ-5 教育实践 |
Ⅲ-8 深化推广普及 |
对本县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果的评价。 | 文明办 | |||||
Ⅲ-9 融入日常生活 |
对本县发放市民文明手册情况的评价。 | |||||||
Ⅱ-6 文化培育 |
Ⅲ-11 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
对本县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方面的评价。 | 文明办 | |||||
Ⅱ-7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 学习宣传 |
Ⅲ-15 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
对本县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的评价。 | 文明办 | |||||
Ⅱ-8 志愿服务制度化 |
Ⅲ-16 制度化建设 |
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 |
①是否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②身边的志愿服务活动氛围是否浓厚。 |
团县委 | ||||
Ⅱ-10 “讲文明树新风” 公益广告 |
Ⅲ-21 制作刊播情况 |
对本县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的评价。 | 电视台 | |||||
Ⅱ-14 政务行为规范 |
Ⅲ-27 依法行政 |
对本县政务行为规范的评价。 | 政府办公室 | |||||
Ⅱ-18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
Ⅲ-34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对本县诚信建设的评价。 | 政府办公室 | |||||
Ⅱ-19 市场监管 |
Ⅲ-37 依法查处违法 经营行为 |
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 在本县生活中是否经常接触到虚假违法广告。 | 工商局 | ||||
Ⅱ-20 文明诚信服务 |
Ⅲ-38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 |
①对本县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评价; ②对本县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工作的评价。 |
各有关部门 | |||||
Ⅱ-21 国民教育 |
Ⅲ-40 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 |
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 对本县义务教育的满意度。 | 教育局 | ||||
Ⅱ-25 市民文明素质 |
Ⅲ-48 文明行为 |
对本县民风和道德素质的评价。 | 宣传部 | |||||
Ⅲ-51 公益活动 |
对本县开展公益活动的评价。 | 宣传部 | ||||||
Ⅱ-27 公共服务 |
Ⅲ-60 社区生活环境 |
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
①对社区生活便利程度的评价; ②对社区邻里守望相助、社会道德风尚的评价。 |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
Ⅱ-30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
Ⅲ-64 公共安全保障 |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对自身安全感的评价。 | 政法委 | ||||
Ⅱ-31 社会治安 |
Ⅲ-69 治安管理 |
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 对本县打击“黄赌毒”的评价。 | 公安局 | ||||
Ⅱ-33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
Ⅲ-77 公众参与 |
是否参加过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 | 环保局 | |||||
Ⅱ-36 群众广泛参与 |
Ⅲ-82 群众参与 |
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90% | 是否参与过本县组织开展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文明办 | ||||
Ⅲ-84 群众满意度调查 |
>80% | >75% | ≤75% |
①对本县参评省级文明县城的支持率; ②对本县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满意率。 |
宣传部 | |||
香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统计表格 3—8—1参加测试的学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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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市)中小学校总数 | 实施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数量 | 上报学校占学校总数比例(%) | ||||
统计表格3—8—2 |
参加测试的学生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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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学生数量 | 参加测试的学生数量 | 参加测试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 | ||||
统计表格3—8—3 |
合格学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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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学生数量 | 参加测试的学生数量 | 达到合格的学生数量 | 合格学生占参加测试学生的比例(%) | |||
注:数据取自测评上一年度,对象为县(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县级市)测评实地考察内容
1.实地考察依据《统计法》规范操作,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2.实地考察以明察、暗访两种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3.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客观记录并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要求 | 责任单位 |
3.学校教育 |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
中小学校: ①中小学校校园、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②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
教育局 |
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
中小学校: ①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文明校园创建标语; ②有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的文字(本校制定的创建方案或任务分工、创建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图片资料; ③利用学校橱窗、宣传栏等宣传文明校园亮点活动和创建成果。 |
教育局 | |
4.家庭教育 和社会教育 |
1)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辖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内容。 |
社区: ①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 ②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 ③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2)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 |
社区: ①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 ②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 ③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④向社区居民(含未成年人)了解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使用情况。 |
淑阳镇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
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 |
公益性文化设施,如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及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 ①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②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
教育局 文广新局 |
|
5)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 ①有专门的工作场地; ②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 ③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 ④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 |
教育局 | |
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3)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 |
网吧: ①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②实名登记并查看身份证; ③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禁入的警示牌; ④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⑤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⑥显著位置张贴、悬挂“24字”价值观。 |
文广新局 工商局 |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中小学校: ①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②无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③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
文广新局 工商局 公安局 教育局 执法局 |
|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
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县城)干道: 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
教育局 | |
6)本县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 |
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县城)干道: 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
住建局 园林局 执法局 工商局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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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色工作加 分项目 |
2)以校史、校训、校徽、校风为重点,全面实施校园“十个一”建设,突出河北文明校园创建特色。 |
①校史馆(展)建成并投入使用; ②校训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悬挂; ③在校师生规范佩戴校徽; ④建立学校社团,常态化组织校园文化活动,有场地、有活动记录、有成果展示; ⑤建有“善行功德榜”、家长委员会、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站、心理维护辅导站和维权热线。 |
教育局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县级市)测评问卷调查内容
问卷调查方式分为入户调查和入校调查两种。
测评组依据社区的居民住户分布图或学校的学生分布情况,按照随机等距原则抽选调查对象,测评人员出示测评证件,调查对象同意后,现场填写意见或回答问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干扰。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问卷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2. 思想道德教育 实践活动 |
1)未成年人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熟悉程度。 | 教育局 |
3.学校教育 | 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 师生对文明校园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 教育局 |
4)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落实,效果好。 |
①中小学德育课、少先队活动是否有安排; 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是否有减少课时或被占用的现象。 |
||
5)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 对教师师德和师风的评价。 | ||
8)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
①中小学体育课、体育大课间是否有安排; ②体育课是否有减少课时或被占用的现象。 |
||
4.家庭教育 和社会教育 |
2)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 |
①所在社区是否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②所在社区是否组织过面向未成年人的活动。 |
新开街道办 新华街道办 |
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 | 是否到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参观学习。 | 教育局 | |
5. 营造良好社会 文化环境 |
3)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 | 对本县网吧管理的评价。 |
文广新局 公安局 |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对学校周边社会文化环境的评价。 | 教育局 | |
6)本县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 | 对本县开展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宣传工作的评价。 |
电视台 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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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色工作 加分项目 |
2)以校史、校训、校徽、校风为重点,全面实施校园“十个一”建设,突出河北文明校园创建特色。 | 对学校以校史、校训、校徽、校风为重点,全面实施校园“十个一”建设的评价。 | 教育局 |
河北省省级文明城市(县级市、县城)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领域 | 项目 | 惩戒办法 | |
A. 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 | A01.党委 “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 责任意识不强, 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滑坡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5 分;申报参评前12 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B.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 B02.党委政府一把手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5 分;申报参评前12 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B03.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 3 人以上(含 3 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3 分。 | ||
B04.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 2 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B05.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 1 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1 分。 | ||
C.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 | C06.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C07.发生侵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或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C08.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或重大消费安全事件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领域 | 项目 | 惩戒办法 | |
D. 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 D09.发生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D10.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D11.发生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或存在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D12.广告违法率排名在全国倒数三分之一的范围内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1 分。 | ||
E.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 E13.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3 分。 | |
F.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 F14.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三年总成绩低于85 分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取消参评资格。 | |
F14+.发生严重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案件。 | 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G.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G15.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3 分;申报参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G16.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3 分;申报参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G17.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3 分;申报参评前 12 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领域 | 项目 | 惩戒办法 | |
G. 安全稳定 的社会环境 |
G18.发生影响恶劣或大面积“黄毒赌”案件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G19.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 2 分。 | ||
G20.存在非法传销人员集中性、区域性聚集,或发生影响恶劣的因非法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 ||
G21.发生影响恶劣的网络犯罪或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网络犯罪窝点 |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 ||
H.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 H22.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H23.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未达标 |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 ||
H24.省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未达标 |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 ||
领域 | 项目 | 惩戒办法 | |
I.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 I25.在评暗访中,市民对创建工作满意率低于 70%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时发生的,取消提名城市资格;综合测评时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I26.在测评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问题 | 省级文明城市停止资格 1 年。提名城市年度测评时发生的,取消提名城市资格;综合测评时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
I27.搞 “ 运动式 ”、“ 一阵风 ” 创建,造成驱赶商贩、关门锁店等扰民乱象,或搞 “ 迎检突击 ”,跟踪测评人员,引发负面社会舆论 |
当年测评成绩罚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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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8.连续两次测评成绩排名末位 ① | 省级文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提名城市取消提名资格。 | ||
I29.三年测评总成绩低于 75 分 | 省级文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提名城市不得推荐为下一轮提名城市。 | ||
I30.在停止省级文明城市资格期间,创建工作仍无明显起色,社会舆论批评较为集中,群众意见较大 | 省级文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 | ||
有关解释
1.公共场所:指公共广场、公园绿地、风景游览区、飞机场、公共电汽车(含长途客运汽车站)首末站、地铁车站、公路铁路沿线、河湖水面、停车场、集贸市场、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等。
2.主干道:指以交通功能为主,与国道、省道、县城(市区)内的交通干道。一般应分幅行驶。
3.街巷道路:指市区内的小马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有零星商业设施。
4.窗口行业:本指标体系所谓的“窗口行业”包括:公安、税务、工商、燃气、供热、自来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民航、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银行、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等行业。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省市统计年鉴获取。
6.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以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为准。
7.12 个主题词: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8.Ⅲ-49文明交通,共7小项,闯红灯、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乘客排队每项分别为5分、5分、4分,其它4小项,每项1分。
9.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50%,该项为零分。
10.评测方法中未标注序号的项目为审核材料。
11.“特色工作加分”直接加至总分内,其中第7项掌握标准为“省以上确定的重大创建典型加2分;在省以上大型会议上介绍创建经验一次加2分;承办省以上重要活动、会议每次加1分;省党政主要领导、文明委领导、中央文明委或文明办领导对精神文明创建的肯定性批示每次加1分,合计最高加至8分。”
12.特色工作加分第10项:“力量配备强”指市级创建办人数50人以上,县级创建办人数20人以上。
13.荣誉称号加分,为千分制折合成百分制后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