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曝光4名失信被执行人
2022-04-16
失信被执行人:张臣,简要案情:本院执行的郝东许与张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1)冀1024民初3239号,申请执行标的24500元。因被执行人张臣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顾建祥,简要案情:本院执行的康美芳和顾建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冀1024民初1030号,申请执行标的110万元。因被执行人顾建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王春立,简要案情:本院执行的高钱和王春立的劳动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冀1024民初1306号,申请执行标的163860元。因被执行人王春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余江平,简要案情:本院执行的丁云平和余江平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冀1024民初1006号,申请执行标的300000元。因被执行人余江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顾建祥,简要案情:本院执行的康美芳和顾建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冀1024民初1030号,申请执行标的110万元。因被执行人顾建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王春立,简要案情:本院执行的高钱和王春立的劳动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冀1024民初1306号,申请执行标的163860元。因被执行人王春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余江平,简要案情:本院执行的丁云平和余江平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冀1024民初1006号,申请执行标的300000元。因被执行人余江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